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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论坛 > 财富天津 > 股市沙龙 > 主题:“中国证券业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暂逃死罪  取本贴地址】【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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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暂逃死罪

  杨彦明是中国银河证券望京西区营业部原总经理。2005年12月13日,市一中院认定其贪污、挪用公款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死刑。 
  

  今年5月15日此案二审落槌,北京高院以原审判决“部分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据悉,今年5月15日,北京高院对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二审宣判。

  当天9时左右,保持着一贯“双眼微闭”的受审神情,杨彦明被法警带上了北京高院的刑事法庭。旁听席上,站立着杨彦明的七八名近亲属。据悉,认为杨彦明的二审判决“凶多吉少”,他们特意从东北赶来,准备在死刑执行前看杨彦明“最后一面”。

  当天的判决令很多人意外———二审判决认定: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杨彦明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并发回重审。

  据悉,听到这一结果后,杨彦明突然睁开了眼睛,愣了一会儿,嘴边露出了一丝笑意。

  据悉,二审结果之所以出现突变,由多方面原因共同促成。

  其一在于,检方二审开庭时,缩减了指控数额,将一审指控的贪污6840万元减至6100余万元。

  检察官就此当庭解释称,出于对死刑案件的慎重,他们在二审开庭前对400多张取款凭条进行了笔迹鉴定。结果显示,其中11张并非杨彦明的财务经理章蓉(同案被判6年)填写,因此也就无法认定这11张取款凭条中的钱是否最终被杨彦明挥霍。但检方同时强调,“贪污数额的减少,并不影响死刑的量刑”。

  第二方面的原因则在于,杨彦明的二审律师许昔龙、钱列阳开庭时提出,6000余万元巨额公款去向也未查清,贸然将杨彦明处死,“不利于查清杨彦明犯罪的真相”。

  此外,许昔龙等人在法庭上还提出,指控杨彦明犯有如此大数额贪污的罪证均来自其财务经理章蓉,属于孤证;而数额也“忽大忽小”,因此判人死刑,“不够慎重”。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两位律师,但他们均不愿对宣判结果发表看法。

  专家说法

  若揭发检举则有不死可能

  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田小穹。

  他解释说,在这里,发回重审在法律上意味着下级法院应“排除案卷中存在的疑点”,必要时还要“查清巨额赃款的去向”,“但不意味着,杨彦明一天不交待巨款下落,法院就一天不能判处其死刑”。

  他分析说,这里的查清犯罪事实,并不是说拒不交待就查不清了,只要其他相关疑点排除,证明其犯罪的证据确凿、充分,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当然,再次审理也有不判死刑的可能。如果说杨彦明在此过程中,检举揭发了其他人员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酌情考虑是否有必要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回放

  2004年年初,杨彦明被调往总公司任职。当年4月23日,一直拖延交接有关财务手续的杨彦明先是割腕自杀,但躺了大半天也没死成。随后,杨彦明打开煤气开关,制造了一场煤气爆炸事故,但双手、面部多处烧伤的杨彦明依然未死。发现杨的这一异常举动后,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报案。

  检方很快查明,在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之间,杨彦明违规从营业部账户内提取了7200余万元现金。平均每月取钱10次左右,每次少则几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对于这7200余万元的去向,杨彦明一概以“记不清楚了,都为公家用了”作答,并始终拒绝回忆“用钱的具体经过”。

  2005年12月13日,一审判决认定,杨彦明贪污6850余万元、挪用公款2500余万元,二罪并罚,判处其死刑。本报记者王阳

恐怖! 呼吁:针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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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18: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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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原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杨彦明成为目前中国证券业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也因此在2005年中国证券硕鼠榜上独占鳌头。但是,由于杨彦明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7216万元赃款至今下落不明。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  
 
法院认定的杨彦明贪污的7216万元,是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之间,杨彦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的现金,而且每次提取的数额都不大,基本都是在几万元、十几万元左右。在杨彦明担任证券营业部领导期间,整整这样累积了5年,终于累积成如此触目惊心的巨大数额。 

  从杨彦明的这种贪污手段看,他小数额地从单位里不停地往外拿钱,而且从不间断地拿了5年,实在跟昼夜不停从粮仓往自己的窝里偷米的老鼠一样,所以他被称为证券硕鼠,可谓名副其实。但自始至终让人疑惑不解并令办案人员头痛不已的是,这个疯狂贪污数千万元的证券公司总经理,宁可两次选择自杀,宁可以沉默的方式选择死刑,也坚决不肯说出赃款的下落。面对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劝导,杨彦明的回答始终只有一句话:“我说不清楚。”杨彦明不仅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得惊人,而且还天生一副铁齿铜牙,标准的宁可自杀也不说的“硬汉”。 

  而在一审判决书上,赫然写着“继续追缴被告人杨彦明犯罪所得发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杨彦明在一审判决之后,立即提起上诉。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那么,在接下来的审判中,这个雪藏7000多万元赃款的谜团能不能解开呢? 

  杨彦明当上总经理,却养成了刚愎自用的毛病 

  外貌憨厚的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辽宁沈阳市,父母在沈阳都是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家境不错。1975年杨彦明高中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到铁岭插队。两年后,不甘平凡的杨彦明在恢复高考后,于1978年4月考入沈阳农学院学习,1982年本科毕业后又成为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 

  1983年正在西北农学院读研究生的杨彦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的罗月玫,虽然两人不在一个城市,但是爱情让他们在认识的第二年就喜结连理。 

  1985年杨彦明回到沈阳农学院工作后,在大学里自由时间比较多,而杨彦明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认为自己的才能在金融方面,只在学校教书不能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才干,而且夫妻二人长期分居也不是办法。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研究生当属凤毛麟角,是很多单位需要的人才,所以他研究生毕业回到母校沈阳农学院工作不到1年,1986年10月,杨彦明终于鲤鱼跳龙门来到了有“金饭碗”之称的银行系统之一的农业银行总行,并且一干就是20年。20年间,杨彦明经历了研究所、研究室、农行信托等部门,几乎见证了农行的发展历程。杨彦明先后在不同的部门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金融经验,也体验到了早期中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和投机心理,而行业不规范的市场操作则对他以后的出轨行为影响深远。 

  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的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的时期,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98年6月,杨彦明成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成立后,营业部先后迁址、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杨彦明一直担任总经理。 

  杨彦明在担任营业部总经理之前,曾被派往深圳从事证券工作。他工作认真,能力强,在几次较大的证券操作中,表现了出色的业务能力,是中国证券界赫赫有名的人物之一,所以北京营业部成立后,杨彦明被任命为总经理。上任之后,杨彦明大刀阔斧地开展起了营业部的业务,把证券市场做得如火如荼,也同时养成了刚愎自用的毛病。杨彦明脾气暴躁、武断,平时对下属说话不多,一说话便是交代给他们的工作,私下里员工们都认为杨彦明很霸道,但谁也不敢当面表示这样的意思,不管事情是员工份内的,还是份外的,他命令员工做这做那时,从不会做过多解释,杨彦明喜欢的是干净利索,决不拖泥带水。 

  除了强硬的工作手腕,杨彦明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喝酒和下棋,而且酒量大得惊人,棋术也相当高明。除此之外,杨彦明没有别的爱好,不嫖、不赌、不抽,即使喝酒也不是到一些大饭店要什么山珍海味,而是几个小菜便可下酒。 

  杨彦明的妻子在单位里担任领导职务,级别比杨彦明高,分管着一大摊工作。杨彦明在家里时也很少和妻子罗月玫谈到工作上的事情,所以在杨彦明案发后,当检察院找罗月玫调查杨彦明的事情时,罗月玫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居然贪污挪用了上亿元巨款,而这些钱自己居然完全不知道,也没有听杨彦明提起过。而据检察机关对罗月玫的调查,罗月玫名下的财产只有几十万元,她的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来源基本都是工资收入,与她的收支状况没有什么出入。 

  法院一审认定,杨彦明通过老鼠打洞的方式5年贪污了7000多万元。但既没往家里拿,也没有在外面开公司搞什么投资,更没有因为赌博或者包养情人之类的开销,据司法机关调查,杨彦明也从来没有把任何资金转移到境外。老鼠偷米终究会有个老鼠窝存放,那么,杨彦明贪污的这笔巨款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这是本案最大的谜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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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4: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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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盘跟庄动用千万,证券高手遭遇熊市“滑铁卢” 

  杨彦明一直对自己操作股票业务的能力深信不疑,所以他担任总经理之后,更对股票操作跃跃欲试。营业部有代客理财的业务职能,但到杨彦明这里却变了味,杨彦明每次从营业部里提取现金,主要用于代客理财的证券运作,但为谁运作,怎么运作,在哪里运作,杨彦明却从不告诉单位里其他人。有一次一位部下询问运作的情况,杨彦明只有一句话:“不该问的你别问。” 

  这其实才是构成杨彦明贪污的真正起因。 

  杨彦明贪污的手段也令人瞠目结舌,按照常规,即使担任一把手的领导干部,贪污时也要采取一点隐蔽的手段。但杨彦明似乎没有任何忌讳,按照杨彦明在法庭上的供述,他总是让他手下的财务人员直接从营业部的账户上提取现金送到他的办公室,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而且他从不告诉财务人员这些钱的用途和去向,他本人也从不记账,也不给财务人员打收条,5年累积下来,杨彦明纵是精明过人,也不可能完全回忆起这些账目的来龙去脉,所以最后累积起来高达7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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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4: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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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杨彦明涉足证券业后,  
 
他发现中国尚不规范的证券市场给从业者很多漏洞可钻。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用这样的话来形容当时的证券市场并不过份。刚开始杨彦明不属于胆大的一列,直到他在股票市场上操作了几次大手笔赚了钱之后,他才开始不停地股票运作。 

  在银行系统干了十几年,身为证券公司总经理的杨彦明善于“运作”。常见的一个手法是开设虚假账户进行股票操作,杨彦明在法庭上透露说:“营业部历史上大概购买过2000多个身份证。都是经集体讨论之后,最后由我作的决定。” 

  营业部有个开户柜台,这个柜台先后由财务部和业务部管理。正常开户需要三证:股东卡、资金卡、身份证,还要客户签字。但是营业部存在开设个人户用于自营的情况,这种开户一开就要开很多,而这样的开户需要总经理的指示,不需要经过正常开户的手续。杨彦明的前任经营时很谨慎,没这样开过户,但杨彦明当上总经理后就大量开设这样的个人户。 

  1998年任虎坊桥营业部财务经理的刘小丽在了解营业部资金内转的情况时,发现营业部增加了很多个人账户。2000年刘小丽接任总经理助理,在工作交接时,接收了很多股东卡,刘小丽随口向杨彦明问道:“营业部管着这么多股东卡,哪些是用过的,哪些没用过?”谁知杨彦明马上就冲她吼道:“该你管你就管,不该你管的就不要问。” 

  此后,刘小丽在杨彦明的指示下就办了几十个个人账户。杨彦明从这些账户提钱时,一般通过打电话、当面说或写条子告诉刘小丽到什么账户取多少钱。刘小丽接到命令后就到资金柜先看他指定的账号里有没有足够的钱,如果有就直接提取,如果不够就向杨彦明汇报,再从其他账户转资金过来。账户里资金不够的情况比较少,钱够时,刘小丽就填写取款凭条,交给柜台工作人员,就可以把钱提出来了。 

  那么,前前后后杨彦明从单位里拿出来这么多钱,到底到哪里去了呢?据杨彦明供述,2000年前后杨彦明曾让手下的一个操盘手从营业部拿了一批股东卡,选择了其他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操作一批股票,动用了数千万元的资金,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当时杨彦明得知有庄家要操作两支股票,杨彦明就想跟庄,但他担心在一个营业部做,数量太大会被庄家发现,所以就让手下的操盘手分开做。但是这次操作最终还是被庄家发现,杨彦明亏得血本无归。在这次操作中,杨彦明提取了大量现金,他对刘小丽说的最多的几个字是:“我要用钱。” 

  杨彦明始终没有向检察院和法院供述他贪污7000多万元的去向,能够供述的只有这次大动作的投资股票跟庄的惨败。根据对本案相关人员调查的证言,作为证券公司的老总,杨彦明多次参与了股票运作活动,而且他担任总经理的这5年期间,中国证券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这些钱很可能在股市里打了水漂。因为迄今为止,检察院和法院都没有发现杨彦明隐藏资金的任何蛛丝马迹,投资股市的失败是唯一可以令人信服的资金去向。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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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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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买房租给自己,挪用公款雇人注册“佳杰堂” 

  杨彦明除了涉嫌贪污7000多万元之外,他还有另外一个罪名是挪用公款罪。 

  2000年7月,虎坊桥营业部准备搬迁,营业部的几位领导经过一番查看,最终相中了位于北京市东北角的望京地区的一处房产,公司所有的中层干部经过实地考察后也同意租用望京的房子。但杨彦明却另有如意算盘,他想把望京的房子买下来。但杨彦明明白,用银河公司的名义来买房子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用营业部的名义买,因为从资金的角度看,营业部有客户托管的资金可以用,虽然按照规定客户资金是不能动用的。最后,杨彦明决定先注册一个公司,然后通过这个公司来运作房子的事情。 

  但是找谁来当法人代表呢?杨彦明想到了一个叫王中华的人,杨彦明找到王中华,告诉他有3个朋友要办公司,并把入资单交给他看了看。杨彦明说:“老王,我是信得过你才来找你的,现在需要一个法人代表,我觉得你挺合适的,而且给你总投资额的1%作为你的股份,但你不用出钱,你只帮忙打理公司就行。”王中华听完后,觉得自己反正最近也没有工作,于是就同意了。 

  不久,杨彦明在虎坊桥营业部交给王中华3张身份证和300万元现金,并让他去注册一个公司。2000年8月14日,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完毕。随后,佳杰堂公司购买了望京的房子,然后将房子再租给营业部。佳杰堂的正式员工只有王中华和一个会计等3人,王中华的工资由公司支付,但他要用钱的话就必须找杨彦明签字盖章。可笑的是,作为法人代表的王中华知道佳杰堂买房的事情已经是2001年了,他在2002年才看到买房协议,而且上面的签名也不是他自己签的。虽然王中华有点疑惑,但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在幕前表演的提线木偶,有些事情没法深究。王中华一直以为真正的老板是那3个自己没有见过的股东,他哪里知道杨彦明才是真正的幕后老板。 

  直到2001年10月,营业部入住望京的新营业地址后,佳杰堂才正式开始物业管理业务,物业费每年收一次,一年是100多万元。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佳杰堂公司一直没有别的业务,到2000年年底要做账时,王中华发现公司有了1200万元的进账,杨彦明告诉他这是向公司的3个股东借的钱。另外,王中华还发现了1200万元的房租款。王中华当然不知道这2400多万元是杨彦明利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其所在证券营业部资金挪过来的。 

  在佳杰堂业务中,杨彦明涉嫌挪用了共计2480万元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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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4: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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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脱了一个诓进去好几千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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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1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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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最初由 hficer 发表
逃脱了一个诓进去好几千万呀.

这么多年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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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2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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